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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zj.suqian.gov.cn 2005-11-01
我省困难破产公有企业退休人员将享有医保
江苏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和总工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务必于今年年底前将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通知要求,落实该项工作所需资金首先由企业负责筹集。其中,困难企业应优先为退休人员筹集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破产关闭企业在破产改制时应优先为本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提留并缴纳10—15年的医疗保险费用;企业筹集或提留不足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统筹调剂解决;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确实无力解决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由地方财政解决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江苏省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对32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和大丰市、建湖县以及黄茅老区部分困难乡镇给予适当补助。省财政要求全省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根据本地实际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切实解决好困难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