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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zj.suqian.gov.cn 2006-12-25
财政部出台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控制和精简会议,节约会议费开支,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央国家机关将实行新的会议费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对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定额控制,同时对参会人数、会期、会议费开支范围都作了具体规定。
一类会议是国务院批准的、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综合定额每人每天400元(含会议室租金)。
二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3天;与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0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20%以内;综合定额每人每天300元(含会议室租金)。
三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与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5%以内;综合定额每人每天260元(含会议室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