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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被命名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
 
http://czj.suqian.gov.cn  2008-02-13  

 

市财政局被命名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
2007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市财政通过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等普法规章制度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宣传法律知识,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由于成效明显,被宿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命名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之一。
 

 
                                                
 


原作者: 张秀梅
来 源: 预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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