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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zj.suqian.gov.cn 2007-11-06
关于启动预算外资金集中支付改革的通知
宿财库〔2007〕6号
局各有关处室:
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自2006年启动试点工作以来,运行情况良好,进一步扩点扩面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为更加全面地检验集中支付计算机系统,为将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现拟对第一批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6个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支出也一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关业务处室要及时通知改革试点单位,做好预算外资金由实拨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工作。要协助相关财务人员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和支付办法,熟悉业务操作流程,以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
2、综合处牵头负责试点单位预算外资金年度预算的指标维护工作,有关业务处室对分管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支出进行指标管理,并负责对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含预算内、预算外)进行审核。
3、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设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实施预算外资金直接支付,并与单位零余额账户发生的预算外授权支付资金进行清算。
4、信息中心负责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及应用,为预算外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5、国库处负责用款计划的复核下达。在汇总下达月度用款计划时,将资金划拨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
预算外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集中支付中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均参照预算内资金。从11月开始,对于试点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支出不再进行实拨处理,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办法。
特此通知,希及时做好准备工作。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