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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机关首问负责制度
 
http://czj.suqian.gov.cn  2007-12-12  

 

宿迁市财政局机关首问负责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促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维护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决定在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本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个遇到前来咨询、查询、联系工作、反映问题的人,或第一个接到电话,无论与本职工作是否相关,都要负责接待或答复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热情接待、实事求是、遵循原则、迅速办理”的要求,认真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如系接待来访者,凡属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应予以快速答复;不属于本职范围的,也应负责地将来访者带至有关处或相关部门,直到有人接待办理为止。如系接听电话,凡属本职业务范围能够答复的,应予以明确答复,属本处业务范围,一时又无法答复的,要作好电话记录,留下对方电话号码,待研究后再给予明确答复;不属于本处或本职范围的,要将来电者的意图搞清楚后,转告其能够答复的相关处室部门的电话号码。
三、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工都要充分认识首问负责制度的重要意义,全力解决来访、来电者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凡不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的干部职工,纪检组将给予批评教育,对造成越级上访等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一定的纪律处分。
办公室协助纪检组负责对此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原作者: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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