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县动态   | |   财经新闻   | |   财经简讯   | |   图片新闻   | |   文件制度   | |   行风建设   | |   大事记   | |   财务公开   | |   公告栏   | 
|首页>>>行风建设
 
宿迁市财政局行政会议制度
 
http://czj.suqian.gov.cn  2007-12-12  

 

宿迁市财政局行政会议制度
第一条  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财政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制度。各种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局领导安排,适时召开,会议的通知、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决定,研究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下级向本级的重要请示和报告,确定重要会议的安排实施;
2、研究局内各项基本建设、大型设备的购置和大宗经费支出;
3、讨论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及工作部署;
4、研究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研究、处理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一些专门问题。
根据会议内容,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可列席。
第三条  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各处室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或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贯彻上级财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决定;
2、决定和部署市局的重要工作;
3、分析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
4、研究部署近期或阶段性工作;
5、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的事项。
第四条 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一年召开一到两次,由各县区财政局局长、有关科(股)室负责人和市局全体人员参加。
第五条  业务会议由处室提出,分管局长同意并报请局长批准后召开,由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有关业务工作。
 

 
                                                
 


原作者: 未知
来 源:
共有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 本月热门文章 □- 相关文章